脚手架连墙件,设置距离、设置布局及其他规范要求!
浏览:162次 发布日期:2026-03-01 字号:大 中 小
在建筑施工中,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作业安全,而连墙件作为防止脚手架倾覆的核心措施,其设置间距与方式始终是安全管控的关键。结合《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130-2011)要求及现场施工实践,现将脚手架连墙件的强制性要求、核心内容等事项梳理如下,为工程人提供合规性操作指引。
一、距离要求
脚手架连墙件设置的位置、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计算确定,同时还需符合以下要求:
1、双排落地
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双排落地脚手架,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:
竖向间距:3倍步距,水平间距:3倍纵距。
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小于等于40㎡。
2、双排悬挑
高度大于50m的双排悬挑脚手架,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:
竖向间距:2倍步距,水平间距:3倍纵距。
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小于等于27㎡。
3、单排
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单排落地脚手架,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:
竖向间距:3倍步距,水平间距:3倍纵距。
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小于等于40㎡。
二、布置要求
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应靠近主节点设置,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;确保荷载可直接传递至建筑结构,避免因受力路径过长导致杆件变形。
2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,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,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;逐层向上连续设置,为脚手架构建稳固的“底部支撑基础”,防止底部失稳引发整体坍塌;
3 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,或采用方形、矩形布置。
三、其他要求
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保持水平布置,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水平设置时,需朝脚手架一端向下倾斜连接。
连墙件必须采用可同时承受拉力与压力的构造形式。对于高度达到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,应选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相连。
当脚手架下部暂时无法安装连墙件时,需采取防倾覆防护措施。搭设抛撑时,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,借助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,其与地面的倾角需控制在45°~60°之间;连接点中心到主节点的距离不应超过300mm。抛撑需在连墙件搭设完成后,方可拆除。
当脚手架高度超过40m,且存在风涡流作用时,应采取可抵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。
设置连墙件,不仅是为防止脚手架在风荷和其他水平力作用下产生倾覆,更重要的是它对立杆起中间支座的作用。试验证明:增大其竖向间距(或跨度)使立杆的承载能力大幅度下降。这表明连墙件的设置对保证脚手架的稳定性至关重要。